个人投资者

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私募基金签约流程

(个人投资者)

一、选择【电子版线上签署


(一)在注册小程序账号前,烦请投资者提前准备以下个人投资者的资质材料(均为一份)

1)自然人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的正反面;

2)个人资产证明:

普通合格投资者提供【不低于300万元的金融资产/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50万以上的收入证明

专业合格投资者提供【不低于500万元人民的金融资产/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收入证明及【具有2年以上证券、基金、期货、黄金、外汇等投资经历,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、投资、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】


(二)搜索微信小程序“阿巴马资产”与管理人签约:

 1)搜索微信小程序“阿巴马资产”注册账号。

 2)注册账号后,烦请投资者回到首页,完成待办列表中的“特定对象确认”。

 3)“特定对象确认”需要填写并签署“合格投资者承诺函”、“个人风险测评问卷”、“投资者信息表”,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及普通/专业合格投资者资质证明材料。最后签署“客户资金来源合法性及资产合格承诺书”,完成以上步骤后,烦请投资者联系管理人审核材料。管理人审核完毕后发起订单。

 4)投资者在首页待办列表找到订单,填写打款银行卡账户信息后可开始进行签署相关签约文件。


二、选择【纸质版线下签署

 

(一)投资者适当性材料

1)《投资者基本信息表(个人)》需完整填写基本信息;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1.1投资者基本信息表(个人版).docx

2)《投资者承诺函》,自然人签字;

             1.2投资者承诺函.doc

3)《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(个人版)》需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和问卷,本人签字;

             1.3《自然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问卷》.docx

4)《私募投资基金交易申请书》需完整填写基本信息、交易信息、投资人账户(打款银行账户)并由本人签字,请注意填写常用邮箱;

             1.4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【模板】.docx

5)《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》,本人签字;

             1.5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告知书(个人).docx

6)《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文件(个人)》,本人签字; 

             1.6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(个人).doc

        7)《基金回访确认单》,本人签字;

             1.7基金回访确认单-(签署合同24小时后签署).docx


(二)个人投资者的资质材料(均为一份)

1)自然人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的正反面;

2)个人资产证明:

普通合格投资者提供【不低于300万元的金融资产/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50万以上的收入证明】

专业合格投资者提供【不低于500万元人民的金融资产/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收入证明】及【具有2年以上证券、基金、期货、黄金、外汇等投资经历,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、投资、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】


(三)签署私募基金合同-纸质版

1)合同签订一式三份,全部需要填写,一份投资者自行保留,另外两份邮寄至以下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秋广场F座17楼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;收件人:产品部,电话:18024552761;

2)请在投资者签署的相关合同页中签署姓名,投资者信息填写个人身份证件及号码

3)产品风险揭示书(如有),在风险条款处的每一项空白处及投资者签署处签字

4)基金合同补充协议(如有),参照基金合同的签署格式执行


重要声明

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,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。

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》、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。

一、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1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(2)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2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(1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、慈善基金;
(2)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(3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(4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二、根据我国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;
2、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;
3、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。

三、根据我国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;
2、公司、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。

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。

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,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“接受”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。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,请直接关闭本网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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